2008年3月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环保巡回法庭 依法保护环境
蔡玉高

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近日在该区环保局设立了“环保巡回法庭”,每星期法官定时到环保局受理相关案件,并现场进行审理、审查。
  刚刚设立的“环保巡回法庭”位于建邺区环保局一楼的一间办公室内,门前标着“案件审理室”字样。办公室内,墙壁正中挂着一个国徽,国徽下方是审判席,两边是被告席和原告席,正对面是旁听席,俨然是个小型的法庭。
  据了解,由于执法手段单一、执法力度不够,环境执法难一直困扰着基层环保部门,而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也经常得不到受罚单位的“回应”,这逼得南京的一些环保部门不得不一次次去法院打官司要“债”。“环保巡回法庭”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。
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革联介绍,“环保巡回法庭”将负责审理和执行辖区内的环保行政案件,开展环保法律、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活动,参与化解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行政争议。
  据了解,从3月开始,每周二上午,“环保巡回法庭”内都会有专门的法官接待来访群众,受理环保行政诉讼;而周四下午法官会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、审查。“这提高了环境诉讼案件的办理效率,对环境违法者也是有力的震慑。”张革联说。(蔡玉高)